公訴團隊訝異 指扁荒謬不合法 公訴團隊訝異 指扁荒謬不合法 陳志賢/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陳水扁要求台北地院,將國務機要費案中屬於「機密」 吳哥窟的原始憑證、發票收據及供述筆錄,交還給總統一事,台北地檢署公訴團隊 認為,總 吳哥窟統的作法「荒謬」,且不合法! 檢方強調,總統這項作法,只是會影響日後法院是否會改採不公開 襯衫審理,但不會影響本案中相關證物的證據力及訴訟程度進行。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達說,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時?租房子A若將就國務機要費中的證物資料 ,裁定由「非機密」改為「機密」,檢方會當庭聲明法院裁定無效。 陳水扁總統依據總統的「機密 濾桶」權限,要求法院將國務機要費案的原始憑證、發票收據,相關人的供述筆錄,交還給總統府 ,引發公訴檢方關注。 據了解,公訴檢方團隊昨天已就陳?膠原蛋白糮顗漣@法,交換初步意見,並將在今天法院開庭前,先召開會議,討論 後續因應作法及訴訟策略。 北檢公訴檢察官昨天得知陳總統要求法院限期交還案卷中「機密 賣屋資料 」,相當訝異,直呼陳總統此舉「荒謬」,並認為其作法不合法。 林達說,陳總統可能「誤解」了大法官解釋的內容及法律 理由,因為在大法官解釋只是指出總統有權決定提供或不?結婚ㄗ挩鰼K事項資料,若未提出的資料,可以依權限不提供。 但在國務機要費案中,總統已提出了機密資料,在大法官釋憲文中,並未提及總統在提供機密資料後,可以再交還。 林達強調,由於總統已 開幕活動提出機密資料,這時須視國家機密法規定處理,若相關人為了隱匿行政疏失、刑事犯罪或不名譽之事,是不受法令保障 的。 即使日後法院針對案卷是否屬於機密,改變 原本裁定,重新認定屬於機密,依法也沒有要交還總統 借貸的理由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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